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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阳世界贸易城有限公司二楼消防审核、验收意见书及申请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对浙江东阳世界贸易城有限公司二楼的消防办理情况公开如下:   1、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关于同意东阳白云内衣城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

东阳白云内衣城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东阳白云内衣城建筑工程施工图、修改图纸和联系单等有关资料收悉。该工程位于东阳经济开发区江滨南路和白云路交叉口,分A、B、C、D、E、F、G七个区,各区通过连廊或走道连通,地下一层,地上五层(部分为三、四层),建筑高度23.3米,总建筑面积238750平方米,其主要功能为:地下一层为停车数量1700辆的Ⅰ类汽车库、自行车库、丁类库房及水电、暖通等设备用房;一至四层为商业批发市场;G区五层为丁类库房和办公用房;F区五层为餐饮用房,该工程属多层民用建筑。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消防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省消防局《关于同意东阳白云内衣城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的复核意见》(浙公消核[2006]29号)的有关要求,经设计单位修改,该工程消防设计基本符合要求,同意按图和修改意见施工,同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地下汽车库中间车道上方的顶棚采用采光玻璃,其耐火极限不能满足楼板耐火极限的要求,应选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的产品;   二、工程应严格落实支队和总队审核意见中提出的意见;   三、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应落实火灾报警远程监控系统的安装工作;建设单位应在该工程建设的同时组建专职消防队;   四、建筑消防工程应落实消防专项监理制度;   五、经此次审核的图纸如需改建、扩建、装修、功能变更等应重新报审;     六、工程所选用的消防产品应有生产厂家认(许)可证和检测报告;竣工报请消防验收时,应同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技术测试报告;   七、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现行消防技术法规实施。

  二00六年七月二十日

  2、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金公消验[2008]0025号

关于东阳世界贸易城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

东阳世界贸易城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报的位于位于东阳经济开发区江滨南路和白云路交叉口的东阳世界贸易城建筑工程(该工程原称为东阳白云内衣城,分A、B、C、D、E、F、G七个区,各区通过连廊或走道连通,地下一层,地上五层(部分为三、四层),建筑高度23.3米,总建筑面积238750平方米,其主要功能为:地下一层为停车数量1700辆的Ⅰ类汽车库、自行车库、丁类库房及水电、暖通等设备用房;一至四层为商业批发市场;G区五层为丁类库房和办公用房;F区五层为餐饮用房,该工程属多层民用建筑)消防验收资料收悉。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标准、金公消审(2006)109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省消防局《关于同意东阳白云内衣城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的复核意见》(浙公消核[2006]29号),我支队在总队防火部的技术指导下,于2007年10月20日、2008年2月1日会同东阳消防大队派员对该工程进行了消防验收。经对资料的审查和现场验收,认为该工程的验收部分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在消防方面具备使用条件,经综合评定,消防验收合格。   工程投入使用后,应落实专人管理消防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已经验收合格的建筑,如有改(扩)建、改变使用性质、装修等,应重新申办消防设计审核手续。   本建筑已验收部分的日常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即日起交由东阳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商场的开业前应向东阳市公安局消防大队申报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合格,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二○○八年二月三日

  东阳市公安局消防大队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日